关于2019年度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
根据教育部港澳台办《关于2019年度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教港澳台办〔2019〕538号)及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、《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文件要求,现将我校2019年本科生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: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在校本科生

二、奖学金等级、名额及奖励标准

一等奖2名,每生奖励6000元;二等奖2名,每生奖励5000元;三等奖4名,每生奖励4000元。

三、申请条件

1.热爱祖国,认同一个中国,拥护“一国两制”方针;

2.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
3.诚实守信,有良好的道德修养;

4.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、成绩优良,2018-2019学年度A、B、C、D类课程成绩全部合格

四、参评资格

有以下情况的学生不能参评奖学金,对在获得奖学金后发现以下情况的学生,取消其获奖资格,并向上级报告。

1.有反对“一国两制”、“一个中国”的言论或行为;

2.触犯国家法律、法规,参加非法社团组织;

3.违反校规、校纪;

4.在奖学金的评选过程中,弄虚作假者。

五、奖学金的申请及评审

1.请符合条件、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,并填写奖学金申请表,12月17日(周五)12:00前将奖学金申请表、2018-2019学年成绩单纸质版一式一份,提交至计算机学院楼623办公室薛颖老师处;将奖学金申请表、2019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019041@nankai.edu.cn

2.学院组织材料审查,符合条件的学生经学院党委审核后,报学校学生工作办公室;

3.学校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汇总评选,报主管领导审批并确定最终名单。评审结果将在南开大学资助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。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学生工作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九年十二月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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